中國時報【陳文信/台北報導】

監察院調查發現,至今年五月底,共有卅一萬餘筆國有非公用土地被占用,面積逾三萬公頃,公告現值達新台幣三千多億元。報告指出,遭私人占用土地中,高達六成面積未確實列管,亦未依規定收補償金,其中多數已逾五年追訴期,造成國庫約四十二億餘元損失,監院昨糾正財政部及其所屬的國有財產局。

查案監委葛永光指出,在被占用的國有非公用地中,面積最大者是位於屏東縣約五十三公頃的山坡地,幾乎是兩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大小,目前被私人占用最為種植檳榔、果樹、茶葉等高價值作物之用;公告現值最高者則位在台北市中山區,公告現值單筆就高達六億六千多萬元,目前是民間團體所使用的辦公大樓,但使用者已依規定繳納補償金。

調查發現,國產局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被中,有九成是「遭私人占用」及「占用人不詳」,其中被「私人」占用有廿四萬筆、面積二萬餘公頃;占用者最大宗是「個人」,其次是寺廟、教堂。還有被占用的國有非公用地位於山坡地保育區、保護區,但使用現況竟是「鋼筋混泥土造樓房」、「人工湖」或「建物數棟」,政府任其遭濫墾、濫伐、濫建,影響水土保持、國土保安、公共安全甚鉅,顯有違失。

立法院九十六年曾在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報告中決議,國產局每年至少應收回十%以上的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,但國產局三年來不僅未達成執行目標,每年被私人占用的新增數量,還高於收回的數量,幾乎是「入不敷出」。

葛永光也發現,國產局未列管的國有非公用地中,有些甚至還是高價值、大面積的土地,但竟因過了十年法律追訴,已不能以《刑法》竊占罪追討;即使是已列管的部分,國有財產局也未積極追討使用補償金,循司法途徑處理的案件數不到一%,縱然有循司法途徑且獲勝訴的案件,仍有卅七件未聲請強制執行、收回房地,造成國庫重大損失。

國產局雖表示是因為人手不足,還有些情況則是基於「驟然執行恐生民怨」等考量,但葛永光表示,負責監督管理國有地的機關確實長期沒有依法善盡職責,這都是國產局「推諉卸責之辭」。他並呼籲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,整合內政部農委會林業局等相關部會,有效處理國有地被私人占用問題。



這個石上泉手搖茶真是太有趣了~這不知道是誰家的小孩...這麼小就會手搖茶了..呵呵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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