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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一種說法很流行,現在的已婚男女把愛情生拉硬扯地說是已經轉變為親情。這一發現,讓許多人在強烈的自責中如釋重負,給沉悶的婚姻留下了更多的理由——

  牽挂缺少了,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﹔

  激情缺少了,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﹔

  在外出軌了,也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﹔

  最後,連性愛都沒了,還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。

  不知這樣的親情究竟還剩下些什麼?握著愛人的手,如同左手摸右手,但是你能砍掉哪隻手嗎?多麼美妙的解說詞,赤裸裸的隻剩下那些無可奈何的責任。

  其實,相戀了,相愛了,甚至愛得死去活來為愛獻出了一切,我們又未必體會到愛情的真諦,隻有我們要為愛找個理由的時候,才知道愛情就是傾慕、就是吸引,對方的品質是你追求的目標,愛他(她)就是最高的肯定。

  夫妻是社會中的第一關系人。一對沒有任何血緣的人要成為世界上最親的關系,除了愛,夫妻的本質沒有更多的東西。

  親人有許多,無須維系永遠是你的親人,唯有愛人隻有一個,愛情的關系需要一生去努力,不懈地去愛才能永遠,才能做到一生一世,即使是千辛萬苦,隻要愛還存在,你就會心甘情願地呵護它。

  把愛情看作親情,是當下許多人的借口——因為不願持續付出,因為不願繼續努力,不願花心思討他(她)歡心……於是我們以親情的名義,開始漠視對方的感受,數年不變地以同樣的面孔、同樣的姿態、同樣的語氣面對另一半。這樣,我們一方面“心如止水”,認為夫妻就是“將就過”﹔一方面卻因為“親情”滿足不了心底的欲望而心生不甘,甚至感情外流……

  所以,失敗的婚姻把愛人當路人,平淡的婚姻把愛人當“親人”,幸福的婚姻把愛人當情人永遠彼此愛戀。

  因為彼此愛戀,我們才在意對方的感受,關心他(她)的一舉一動,一笑一顰,才會發現對方身上閃光的優點,才會在平凡的生活中不時收獲相愛的驚喜和快樂,享受一個男人和女人無盡的歡悅。

  因為彼此愛戀,我們在愛對方的同時才會更加關注自己,關心自己的容貌、衣著、學識、談吐,關心自己的品格和靈魂,我們才會在時間的沖刷下抗拒“審美疲勞”,時時葆有愛情的更新、生長和創造。

  因為彼此愛戀,恨不得敲碎一個你,打碎一個我,和水成泥,再捏一個你,再捏一個我,血肉相連,永不分離,把愛情和婚姻推向一個最高境界。

  所以,我們不要以“親情”之名,阻礙愛情在婚姻裡延續。幸福的婚姻就是要求我們既甜蜜又艱難地重復愛上同一個人。

  愛,也需要一種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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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ydia220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